乐居小敏
成交,3号温州长盈置业有限公司(宏地)已1.92亿元拍得此地块,楼面价:3913元/每平
10:43 6号举价1.915亿
10:43 3号举价1.92亿
10:40 6号举价1.865亿
10:40 3号举价1.87亿
10:40 6号举价1.875亿
10:41 3号举价1.88亿
10:41 6号举价1.885亿
10:41 3号举价1.89亿
10:41 6号举价1.895亿
10:41 3号举价1.9亿
10:42 6号举价1.905亿
10:42 3号举价1.91亿
10;35 6号举价1.795亿
10:36 3号举价1.8亿
10:36 6号举价1805亿
10:3 3号举价1.81亿
10:36 6号举价1.815亿
10:36 3号举价1.82亿
10:36 6号举价1.825亿
10:37 4号举价1.83亿
10:37 6号举价1.835亿
10:38 3号举价1.85亿
10:38 6号举价1.855亿
10:38 3号举价1.86亿
10:39:6号举价1.8650亿
10:30 3号举价1.86亿
10:33 6号举价1.755亿
10:34 3号举价1.76亿
10:33 6号举价1.765亿
10:33 3号举价1.77亿
10:34 6号举价1.775亿
10:34 3号举价1.78亿
10:35 6号1.785亿
10:35 3号举价1.79亿
10:29 6号举价1.7亿
10:30 3号举价1.705亿
10:30 6号举价1.71亿
10:31 3号举价1.715亿
10:31 6号举价1.72亿
10:32 3号举价17250亿
10;32 6号举价1。73亿
10:32 3号举价1.75亿
10:32 6号举价1.755亿
10:32 3号举价1.7亿
目前3号跟6号两家杠上了
10:26 6号举价1.67亿
10:27 3号举价1.675亿
10:28 6号举价1.68亿
10:28 3号举价1.685亿
10:28 6号举价1.69亿
10:28 3号举价1.695亿
10:25 6号举价1.65亿
10:26 3号举价1655亿
10:23 3号举价1.615亿
10:24 6号举价1.62亿
10:24 3号举价1.625亿
10:25 6号举价1.63亿
10:25 3号举价1.645亿
10:22 03号举价1.605亿
10:23 06号举价16100亿
目前楼面价已到3261元
10:20 05号举价1.5亿
10:20 03号举价1.575亿
10:21 11号举价1.58亿
10:21 03号举价1.585亿
10:22 06号举价1.59亿
10:22 03号举价1.595亿
10:22 06号举价1.6亿
10:18 11号举价1.05亿
10:18 06号举价1.55亿
10:18 03号举价1.56亿
楼面价突破3000元大关
10:16 11号举价14100
10:16 03号举价14150
10:16 11号举价14200
10:16 3号举价15000
拍卖正式开始,现在11号1.393起价
1.343亿元起拍,每次加价50万一次
此次拍卖设有保留价,与前两次不同
13430万元的起拍
参与此次拍地的共有5家,他们分别是:3号温州长盈置业有限公司(宏地) 6号长汀纵横实业有限公司(亿来) 5号厦门梁慧置业有限公(中梁) 10号自然人(个人)11号自然人(个人)
大同镇罗坊村一幅住宅项目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县政府2017年5月2日常务会议研究精神,县国土局制定了大同镇罗坊村一幅住宅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一)主要规划设计条件
1、地块位置:大同镇罗坊村(宝珠片区C5-2号地块)
拍卖地块实景图
2、地块范围:东至规划道路,南至南环路,西至规划路,北至规划A地块。
3、出让面积:出让出让面积27254平方米(约40.88亩)。
4、权属来源:该宗土地经省人民政府闽政地[2002]225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完成征地,权属清楚,符合净地出让条件。
5、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
6、容积率:≥1.5且≤1.8
7、计容建筑面积:≥40881平方米且≤49057平方米(其中:社区管理用房面积按总建筑面积的0.5%配置(超过10万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千分之二配置),物业管理用房面积≥196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9539平方米、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控制:总高度≤36米
8、土地开发程度: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初步平整)
9、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住宅70年
10、建筑面积及容积率的计算按国家、省有关规范以及《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长汀县城市规划区容积率规划核实和房屋产权面积计算管理办法》(汀政综[2015]439号)文件执行。
11、根据《长汀县城市总体规划》,该地块属洪灾较高的危险区域,因此该地块±0.00标高根据防洪水位设定为307.5米(黄海高程)。±0.00标高以下应设置通透式架空层,平时作为小区停车、居民休闲绿化等用途,汛期作为行洪通道,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12、其它未注明的规划设计指标详见县住建局汀建规[2017]32号文件。
二、出让方式:采取公开拍卖交易。
三、拍卖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
四、拍卖时间:2017年6月13日
五、竞买对象:凡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及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
六、出让的地块拍卖起叫价及保留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拍卖起叫价13430万元,竞买保证金2690万元,加价幅度为10万元及10万元的整倍数。本次拍卖地块设保留价,保留价由县招拍挂出让领导小组在拍卖前集体研究确定。
七、竞买成交后,竞得人须在成交现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逾期未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2690万元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地块再行以公开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竞得人连续两年不得再参与出让人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同时竞得人还应按拍卖出让相关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竞买人未竞得或者流拍的,竞买保证金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九、按闽国土资综[2015]157号、市政府龙政办[2015]162号文规定,本宗地不收取项目用地开发利用履约保证金。
十、出让合同的签订、成交价款的组成和缴付方式
(一)本次出让地块的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竟得人应按规定缴纳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税费。
(二)出让合同的签订、缴付出让金的方式:
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分三期按50%、30%、20%缴纳,缴纳时间:第一期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当日缴纳成交价款50%的土地出让金(竞得人原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出让合同定金,该定金可*作竞得人第一期应支付的土地出让价款,但其性质仍属于竞得人履行出让合同的定金),第二期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30%,第三期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2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20%,以上缴款截止时间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相应提前。如果逾期未缴清土地出让金或逾期未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定金)2690万元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地块再行以公开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竞得人连续两年不得再参与出让人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同时竞得人还应按拍卖出让相关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具体详见拍卖出让文件资料。
十一、提供土地的时间:于竞得人按出让合同的约定按期缴清全部出让金之日起两个月内交地。若竞得人逾期60日内缴清全部出让金的,则交地时间自出让金和违约金全部缴清之日起两个月内交地;若竞得人逾期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告后仍未缴清全部出让金和违约金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出让合同,竞得人还应按拍卖出让文件规定和出让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二、若实际交地面积与出让面积存在差异,则以实际面积交地,出让金以出让时成交的单位地价计算并按实际交地面积核定缴交出让金。
十三、土地出让成交后请大同镇人民政府、县国土资源局按“净地”标准做好交地工作,并在出让前提供征地拆迁情况“净地”表。
十四、出让宗地内规划要求退让的土地,不办理土地使用证。
十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及工作人员的人选。竞买人报价经确认后,其报价最高且不低于保留价即为竞得人。工作人员由县国土资源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