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

三宗优质商住地块“待嫁”

乐居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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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乐居广西 04-20 15:14

    龙光地产拿下位于凤岭南路南侧65.07亩地,成交总价69559.4933万元,成交单价:1069万元/亩 ,楼面地价:8018元/㎡,因未达到最高地价,无须产权移交。


    1月30日,中梁地产 拿下位于邕宁区柳浪路以北、茶柳街以西37.636亩地,成交总价20549.2915万元 ,成交单价:546万元/亩,楼面地价:2730元/㎡,限毛坯价7200元/㎡。


  • 乐居广西 04-20 15:14

    1月30日,重庆银河拿下位于凤岭南路南侧114.236亩地,成交总价93330.8937万元,成交单价:817万元/亩,楼面地价:3501元/㎡,限毛坯价8998元/㎡,须自持出让地块零售商业80%以上产权建筑面积。

  • 乐居广西 04-20 15:14

    据小编现场发来消息

    63号竞买人龙光地产

    65号竞买人新城

    99号竞买人重庆银河

  • 乐居广西 04-20 15:14

    首先出让的是132地块,3家房企参与竞买

    63号竞买人

    65号竞买人新城

    99号竞买人

GC2018-137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C2018-137地块位于邕宁区柳浪路以北、茶柳街以西。实际出让总面积25090.71㎡(折合37.636亩),宗地号为450109100001GB00582,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2.0且≤3.0,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5%-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高度≤60米,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邕宁规)201800006号]的规定执行。

GC2018-137地块的起始价为人民币420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161万元。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成交后转为履行出让合同定金,定金可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

二、项目主要建设要求

(一)本项目需承担不低于36270㎡的农民安置回建项目建筑面积,具体如下:

1.安置回建房: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33480㎡(按建筑面积60㎡/人标准),可安置558人。装修标准参照《南宁市拆迁安置房装饰装修标准》执行,有线电视、管道燃气开通等相关费用以及不动产初始登记费用由住户自理。

2.物业商铺和配套公益项目用房:解决安置农民物业管理费的物业商铺和用于公共管理、文化体育、环境卫生、医疗保健、安全保障等的配套公益项目用房建筑面积为2790㎡(按人均5㎡计),该项物业建成后交付邕宁区人民政府或政府指定的机构接收。

3.安置回建小区用地范围内的安置回建物业机动车停车位按住宅不低于0.6个/100㎡、其他安置物业不低于1.0个/100㎡标准配置,提供机动车停车位不少于363个(其中安置配套地下机动车位不少于335 个);机动车停车位按“就近”和“相对集中”的原则在安置楼栋范围内配建安排(具体提供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按规划主管部门批复该项目《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规定执行)。

(二)社区管理用房:根据南宁市委员会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社区建设水平的意见》及《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进行设置。房屋套数达5000户的,应单独设立社区居委会,由开发建设单位配建500平方米以上的居委会服务用房并无偿提供给社区使用,5000户以下的,按《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面积标准配建且建筑面积不少于80㎡。1000户及以下应设一处不小于80㎡,每增加300-1000户应增加80㎡,不足300户的应增加40㎡。在规划总平设计报批时,必须明确应建具体面积及位置。

(三)卫生服务站:设置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的卫生服务站,可结合商业建筑设置,有对外方便的出入口和无障碍通道。在规划总平设计报批时,必须明确应建具体面积及位置。

(四)环卫及环保设施:垃圾收集点不少于1处;对外开放公厕不少于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30㎡,且临规划道路设置;在规划总平设计报批时,必须明确应建具体面积及位置。

(五)装饰装修标准:项目中安置回建物业装饰装修除按《南宁市拆迁安置房装饰装修标准》(南建村[2009]3号)执行建设外,门禁、安防、地下室等按商品房小区标准建设,各层电梯侯梯间及入户门前公共走道的地面、墙面须满铺地面砖和墙面砖。

(六)安置物业部分严格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拆迁安置房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府发〔2013〕11号)文件执行。

(七)成交当场,竞得人须与邕宁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竞得人须按照上述《项目合作协议》《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邕宁规)201800006号]《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南房开发意见书〔2018〕66号)以及相关会议明确的标准建设安置物业。

(八)本项目安置房部分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9个月内开工,竣工时间为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其他非安置房部分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竣工时间为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竞得人应在项目开、竣工时,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书面申报或进行网上申报(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nnland.gov.cn)。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竞得人要在到期前15日内,申报延迟原因。不执行申报制度的,一年内不得参加南宁市土地竞买活动。

三、竞买要求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四、公开出让方式

本期地块采用“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公开挂牌出让。出让地块所建的安置住宅按4177元/平方米由政府出资回购、安置商铺(含公益用房)按4121元/平方米由政府出资回购,其余所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毛坯价)为7200元/平方米。

该宗地以起始价开始竞价,每次报价不得低于该宗地的上一次最高报价,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GC2018-132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GC2018-132地块位于青秀区桂海外环高速东侧、凤岭南路南侧,出让蓝线图编号:CR0101201800026,宗地号:450103450002GB02601,实际出让面积76157.40平方米(折合114.236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务金融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商务金融用地40年。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3.0且≤3.5(其中住宅容积率≤1.715);各类建筑面积分别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商务5%-10%、居住45%-49%、其余为零售商业。建筑密度≥28且≤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东高西低、北高南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要求:9班幼儿园建筑面积≥2481㎡,用地面积≥3780㎡,室外活动场地面积≥520㎡,选址应独立占地,且与市政道路相邻,幼儿园建成后需无偿移交政府。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8-060)的规定执行。

GC2018-132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671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5400万元。

二、建设要求

(一)竞得人须自持出让地块零售商业80%以上产权建筑面积,持有时间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自持期间不得分割转让和分割抵押,可在同一控股股东的控股公司之间进行整体转让。成交当场,竞得人须与青秀区政府签订地块项目自持产权履约监管协议书。

(二)竞得人须承担南宁市林里桥小溪(盘古路—开泰路)水系改造工程(平行凤岭南路东西向的水系改造方案)建设。成交当场,竞得人须与青秀区政府签订地块水系改造履约保证协议书。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四、本期出让地块采用 “限房价、竞地价”挂牌公开出让方式,出让地块所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毛坯价)为8998元/㎡,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GC2018-136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要求

GC2018-136地块位于青秀区桂海外环高速东侧、凤岭南路南侧,出让蓝线图编号:CR0101201800069,宗地号:450103450002GB02701,实际出让面积43379.79平方米(折合65.07亩)。土地批准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土地使用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用地40年。

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1.0且≤2.0(其中住宅容积率≤1.38);各类建筑面积分别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为:零售商业30.98%-32.41%,其余为居住。建筑密度≥22%且≤29%;绿地率≥32.12%(如商业集中在地块东侧布置,独立商业部分≥25%);建筑高度:西高东低,南低北高,地块西侧≤60米,地块东侧≤36米,且沿江首排建筑高度≤24米,如设沿江面商业裙楼≤2层。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2018-152)的规定执行。

GC2018-136地块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501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600万元。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在南宁市区范围内,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行为以及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期出让地块采用 “限最高地价、竞产权移交住房”挂牌公开出让方式。限定最高地面单价为1500万元/亩,当挂牌价格小于等于1500万元/亩时,按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当地块挂牌价格等于1500万元/亩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买的,转为在此基础上向上竞产权移交住房配建面积,按投报配建面积比例最大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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